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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3名男子,包括一名中學生,被警方揭發在旺角上海街一單位內非法收藏槍械,昨被解至東區裁判法院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名,各人暫毋須答辯,等候涉案槍械化驗報告,11月20日轉往九龍城法院再訊,期間3人獲准各以5000元保釋外出。
3名被告依次為葉偉誼、鄧蔭澄及麥鎮輝,年齡由17歲至47歲,其中17歲被告為學生,另2人無業。他們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控於本年9月24日,在旺角上海街順明大廈一個單位內無牌管有槍械。
控方昨於庭上申請將案件押後,以提取涉案槍械的化驗報告,但並無透露槍械的數量與性質,同時並無反對3人擔保。辯方遂替3名被告提出各5000元現金擔保,每周2天到旺角警署報到,及承諾交出旅遊證件,不離開香港,獲法庭接納。據報指,警方日前根據線報調查一個有黑幫背景販毒集團,並懷疑對方藏有手槍等武器,結果在突擊搜查旺角上海街一單位時,在屋內1部洗衣機內起出1支7.62口徑曲尺手槍及5發子彈,相信有人藏槍主要用作押運毒品時作自衛用途,行動中拘捕3名集團成員,當中包括1名17歲少年,惟行動中並無發現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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