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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銀行被一名居英港人控告,指受銀行游說致投資不熟悉的票據,要求賠償其損失。資料圖片
【本報訊】只有小學五年級程度的男子,移居英國後開設中國餐廳和超級市場致富。他近年透過銀行投資本港股票,但指銀行游說他購買與雷曼兄弟掛鉤的投資產品,卻未有披露風險。雷曼破產後,他的100萬美元(約780萬港元)幾乎血本無歸,遂入稟高等法院索償。
疑因受銀行游說,購入雷曼掛鉤票據致受巨額損失的原告為陳煌生,被告為花旗銀行。陳在入稟狀中透露,他自己的教育程度只有小學五年級,在1964年移居英國擔任侍應工作,及後在當地開設中國餐館和超級市場。陳自2004年開始,便透過東亞銀行投資本港投票,投資額介乎2,000萬至3,000萬元,主要都是買「藍籌股」。
指銀行職員未解釋產品風險
2006年時,原訟在東亞銀行的張姓女財務顧問介紹下,認識花旗銀行郭姓女職員。原訟向郭稱自己是保守型的投資者,只接受低至中型的投資風險,期望投資回報約2至3成。經商議後,原訟同意由郭當他的投資顧問,並在花旗銀行開設投資戶口。由於原訟為英國居民,郭以電話聯絡方式給予投資意見。
郭起初只建議買賣股票。至2007年5月,郭建議原訟投資市場掛鉤工具,只透露投資年期和屬高回報,卻未有解釋產品的性質和風險,也沒有提供任何文件。原訟指該產品實際上是股票掛鉤票據,與一籃子股票的表現掛鉤,包括雷曼兄弟。他強調產品十分複雜,以他有限的教育程度和投資經驗並不能明白,但因相信被告和郭,才同意投資100萬美元。
100萬美金剩750 入稟索償
去年9月,雷曼兄弟在美國被申請破產保護,原訟的投資一無所有,僅可取回16,000多股雷曼股票,價值750元美金(約5,800多港元)。原訟認為被告誤導,未有解釋產品性質和風險,於是入稟追討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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