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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關鬥毆案被告人肖建華、許其琪、蔣景、廖譜生、沈文慶(前排從左至右)在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判。其中,被告人肖建華被判死刑,許其琪被判無期徒刑;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5至8年有期徒刑。 新華社
【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藺廣凱、敖敏輝廣州10日電】備受關注的6.26韶關港資旭日玩具廠鬥毆傷人案,9日起在韶關兩級法院進行審理,經過兩天提審,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韶關市武江區人民法院10日分別作了一審公開宣判。共有11人接受宣判,其中,被告人肖建華以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死刑;被告人許其琪被判無期徒刑;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5至8年有期徒刑。
眾多韶關市民及各級媒體旁聽了該案的審理及宣判。由於涉及不同罪行,韶關市人民法院審理涉及故意傷害案,而武江區人民法院則對涉聚眾鬥毆的人員進行審理和宣判。
據悉,今年6月25日晚11時,旭日玩具廠宿舍傳出有漢族女工被維族工人強暴,引發漢族和新疆籍工人大規模打鬥,導致2名維族工人死亡,100多人受傷。廣東警方拘捕相關人員,並稱偵查表明其散播虛假信息引發兩族工人打鬥。
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查明,今年6月25日晚11時許,在玩具廠實習的女工黃某某下班回宿舍時,被一名新疆疏附縣男員工追逐,從而引發疏附縣員工與其他員工的爭執、鬥毆。被告人肖建華聞訊後,煽動車間和宿舍樓內圍觀的其他員工前去毆打疏附縣員工。
9疑犯判囚5至8年
當參與鬥毆的疏附縣員工離開鬥毆現場後,被告人肖建華、許其琪、蔣景、廖譜生、沈文慶夥同他人仍不肯罷休,分別持鐵管等工具,對多名未參與鬥毆的疏附縣員工進行毆打,造成阿西木江.艾麥提、薩迪克江.喀則死亡、3人重傷、6人輕傷。其中,肖建華、許其琪參與了對阿西木江.艾麥提等人的毆打,肖建華還用鐵管進行威脅,阻止醫護人員救治傷員。
法院一審判決認為,肖建華、許其琪積極實施毆打行為,是致被害人阿西木江.艾麥提死亡的實施者,是主犯。此外,肖還起到了糾集、煽動作用,並阻止醫護人員救治被害人,罪行特別嚴重,遂作出上述判決。此外,被告人蔣景、廖譜生、沈文慶起輔助作用,是從犯,3人故意傷害罪成。除蔣景被判囚8年,其餘兩人判囚7年。
法院為新疆疑犯提供翻譯
韶關市武江區人民法院同日對涉聚眾鬥毆罪的疑犯進行了宣判,由於涉案新疆籍疑犯不懂得漢語,法院為其提供翻譯。
宣判文書顯示,在6月26日的鬥毆事件中,被告人亞爾麥麥提江.伊斯馬伊力、奧斯曼江.奧布力、玉蘇普江.圖爾等數十名疏附縣員工持鐵枝、棍棒等工具毆打其他員工,盧小強、廖右軍、陳意有等人亦持鐵枝等工具與疏附縣員工互毆,盧小強還對阻止鬥毆的疏附縣帶隊幹部進行了毆打。
法院一審判決認為,被告人盧小強、廖右軍、陳意有、亞爾麥麥提江.伊斯馬伊力、奧斯曼江.奧布力、玉蘇普江.圖爾的行為均已構成聚眾鬥毆罪。除盧小強被判囚7年,玉蘇普江.圖爾被判囚5年外,其餘被告皆被判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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