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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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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出台甲流指引 優先收治重症者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10-14]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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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嚴防甲流在校園幼兒園蔓延。圖為山東臨沭縣雙語學校為學生煎製中藥湯劑,免費分發給學生服用,預防甲型H1N1流感。 新華社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劉凝哲13日電】內地出現首例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及多例重症病例後,衛生部今日出台甲流診斷方案第三版,進一步明確甲流重症病例的確診及治療標準。方案指出,出現持續3天以上高熱、呼吸困難等8種症狀之一即可被診斷為重症;出現呼吸衰竭、中毒性休克等4種症狀之一即可被診斷為危重病例。衛生部要求各地醫療機構要優先收治甲流重症患者,並根據病情安排專家會診。

 內地今日公佈的甲流診療方案第三版,是衛生部根據海內外研究成果及內地甲流診治經驗修訂而成的。方案指出,包括妊娠期女性、患有呼吸系統、心血管系統的基礎性疾病、肥胖者、5歲以下兒童以及65歲以上老人都是易轉為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對上述高危人群要盡早進行甲流核酸檢測及其他必要檢查。

 進入秋冬季之後,西藏出現首例甲流死亡病例,各地的甲流重症病例亦不斷增加。衛生部明確了甲流危重症病例的判斷標準包括,呼吸衰竭、感染中毒性休克、多臟器功能不全、出現其他需進行監護治療的嚴重臨床情況。

 衛生部要求,對危重病例需及時轉入具備防控條件的重症醫學科(ICU)治療。

 對不具備重症與危重病例救治條件的醫療機構,要及時轉院或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就地積極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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