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翁靜晶
要問現下最受歡迎的「二手店」,賣的會是甚麼?名牌衫褲、手袋、高跟鞋、手提電話、遊戲機……無不是奢侈品。二手貨品在如今的社會,只不過是「虛榮族」因為物慾超出了個人經濟能力,迫不得已的折衷方案而已。「食人口水尾」,本非心甘情願。
這問題放在十多二十年前,答案想必會大有不同。那時候,二手市場的東西,都是一些實實在在的生活必需品,尤其是對於莘莘學子而言。
逛經西環一片賣舊書的小店,便勾起了種種回憶……
昔日,學生使用二手教科書,是尋常事。每學年完結後,學生多會把舊書拿到店舖賣掉,再買回下一年級要用的「新」書(同樣是別人賣掉的舊書)。另一方式,是將舊學年讀完的書留給弟弟妹妹,就像哥哥姊姊穿過的舊衣服般,一個傳一個,物盡其用,絕不會浪費。舊日,老師們對這種情況見怪不怪,不單不會責備,當遇上教科書「改版」了,老師手上的新書與同學的舊書有所不同,更會細心地告知有何更新之處!
不知從何時起,可能是十年前左右吧,這風氣似乎消失殆盡。問過了身邊一些年輕人,都異口同聲地投訴,學校老師不容許學生用舊書!原因……不明。有的說是怕書中載有上一手的筆記,或者已完成了的習作,如此他們便可以躲懶,接收「前人的勞動成果」;也有人認為,老師不過是貪方便,想省下為同學逐一指出新舊版本的差異之處的時間!
總不期然令人心中萌生了「陰謀論」——難不成有「校商勾結」?老師和書商之間,有甚麼不可告人的關係?畢竟,禁止用二手書,最大的既得利益者必然是出版商們,單在學校本身而言,應該沒有太大的利益瓜葛才對!
小時候,除了有二手書,還有二手校服,甚至乎是「翻版校服」。翻版,指的是用其他舊校服又或者家中的白襯衫,找專人繡上校章,仿製扮作正規校服,也就湊和湊和。校方的政策,當然不會公然鼓勵學生如此,但是否默許,端看老師是否「隻眼開隻眼閉」。事關,當看見某學生的校服極為殘舊、略有不合身,又或者顏色和款式有點走樣,便該明白那是二手貨或翻版,不難在人堆中發現「醜小鴨」……要真箇嚴格執行校規的話,予以一個「衣衫不整」的罪名是不難的,就只視乎校方對學生的情況體諒與否!舊日的老師,多視之為閒事,今天卻不然……
有頭髮,誰想做「癩痢」?這是個簡單不過的道理,現實中人們卻往往缺乏了這種同情心,為人師者竟也不例外!用舊書、穿次貨校服的學生們,既已面對在同學中低人一等的自卑感,如若又要承受校方的懲罰,何辜!
紀律、門面、規矩……蓋過了人情味。如此,就叫文明的教育乎?循環再用的廢物叫環保;讀完再讀的教科書則叫寒酸,很耐人尋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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