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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醫委會一般在接獲巿民投訴後,才召開醫務聆訊,調查醫生是否出錯或有否專業失德,受研訊的對象主要是私人執業醫生,較少牽涉公立醫院的醫生。最近有醫委會委員建議,加強主動調查包括涉及公立醫院醫生在內的醫療事故,避免醫管局「自己人查自己人」。行政會議成員梁智鴻歡迎建議,認為醫委會有責任監察公立醫院及私人執業醫生。
擺脫醫局自查自之嫌
醫委會委員史泰祖解釋,以往公立醫院發生醫療事故均由醫局內部調查,對有關醫護作處分,又或者與病人和解賠償,病人甚少向醫委會投訴。史泰祖與不少委員以及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都認為,醫委會應該主動跟進公立醫院的醫療事故,發揮監察作用,「眾人希望醫管局不要予人『自己人查自己人』的感覺,而是有一個脫離醫管局以外的調查機制,當然最好由法定機構醫委會進行監察。」史泰祖建議,為了配合調查,醫委會需增加調查的人手,特別是非醫生界別的委員,以增加代表性,長遠則考慮修例加大權力。
監察盡責提高透明度
曾代表醫管局成為醫委會委員的高永文相信,醫委會作為一個獨立機構,可以保障醫療質素,但他關注有關建議對醫生的壓力,「公立醫院醫護的工作量很多,受更多組織監察,相信對他們有一定壓力。」
醫管局前主席、行政會議成員梁智鴻歡迎醫委會委員的建議。他認為,公立醫院跟私人執業的醫生,都應對市民負責,醫委會有責任監察他們,並能提高醫療事故調查的透明度,但亦應該考慮醫委會的資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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