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譚靜雯)為針對連串升降機意外,發展局提出修訂現有的《升降機及自動電梯(安全)條例》,規定升降機維修工人必須註冊,以及「重罰」違反升降機安全的違例者,罰款將由現時5,000元大幅提高至20萬元,冀提高阻嚇作用,改善升降機安全。有關條例的修訂建議,下月將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預計2011年內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日出席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時說,非常關注升降機安全問題,已經親自與承辦商會晤,要求承辦商將公眾安全放在首位。機電工程署署長陳鴻祥表示,過去10年只有22宗個案因為違反條例而被起訴,其中4宗更涉及傷亡個案。
函工廈發展商 地政署關注改裝
另方面,《施政報告》提出活化工廈的政策,林鄭月娥表示,大角咀一幢即將興建的工業大廈,發展商以開放式自住空間概念促銷,暗示可以作住宅用途,宣傳字眼有誤導成分。地政總署已在上周5去信有關發展商,要求澄清宣傳資料內容,以及保證日後恰當推銷工廈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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