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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員在荔枝角道帶走涉嫌販毒的男子扣查。本報記者鄺福強 攝
【本報訊】近年大為流行的迷你倉,竟成毒販存貨毒窟。警方前日在長沙灣一間工業大廈的迷你倉內,首次搗破一個毒品貯存倉庫,共檢獲11公斤可卡因和4公斤大麻花毒品,市值逾800萬元,亦首度發現毒販在偷運入境時,為避過緝毒犬而將該批毒品表面沾滿胡椒粉。行動中販毒集團2名骨幹成員當場被擒,另檢獲12萬元懷疑販毒交易現金。
被捕2人分別姓梁(19歲),報稱無業;姓陳(31歲),報稱商人,他們被落案控以販毒罪名,明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拘2漢搜12萬現金倉庫鎖匙
毒品調查科探員於10月初接獲可靠線報,獲悉有販毒集團成員由南美偷運毒品來港銷售,於是展開深入調查,對目標人物和單位進行監視後掌握可靠線索。前日下午6時,探員見2名目標男子乘坐私家車到達長沙灣永康街目標大廈路旁,懷疑他們準備進行毒品交易,認為時機成熟即採取行動,探員一擁而上,將車上2人拘捕,在陳姓疑人身上搜獲12萬元現金,及上址大廈開設的迷你倉租用櫃鎖匙,於是押解登樓繼續搜查,果在疑人的4個租用櫃內,共檢獲11公斤可卡因和4公斤大麻花毒品,市值約820萬元。
南美偷運入境 供港市場
毒品調查科總警司李伯樂表示,該批毒品每包重一公斤,分別用膠袋和花紙包裹密封,每包表層的花紙均灑滿胡椒粉,為警方首次發現毒販利用此方法運毒,相信是用作干擾緝毒犬的嗅覺。情報顯示這批可卡因和大麻花由南美偷運入境,相信主要供本港巿場銷售。
警促倉主登記顧客資料
現場的迷你倉設有閉路電視、密碼鎖等保安設施,不怕被其他毒販偷貨,又可避過執法人員耳目。今次是警方首次發現有毒販租用迷你倉作為存貨毒窟。李伯樂表示,對於迷你倉的經營者是否需要負上法律責任,警方需要與業界會面溝通,了解迷你倉租賃的法律文件再作定論。為杜絕毒販繼續使用這種地方藏毒,警方提醒經營者在出租倉庫時,應記錄顧客個人資料及聯絡方法,如有可疑租用者應即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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