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歲大專女生疑因家中有鬼怪作祟,得年長女友人介紹一名六旬男子「驅鬼」,在家進行「驅鬼儀式」時,被誘騙性交。兩男女昨於荃灣裁判法院被控3項協助及教唆、及以虛假藉口促致他人作非法性行為罪名,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13日再訊。
2萬擔保 禁入女事主屋h範圍
2被告依次為家庭主婦黃美燕(47歲)及綜援漢盧福義(63歲),均獲准各以2萬元現金及人事擔保外出,但不准踏入女事主居住的屋h範圍。2人被控於本年10月4日及6日,分別於事主屯門的寓所及女被告於屯門友愛h的寓所,協助及教唆、及以虛假藉口促致他人作非法性行為罪。
控方庭上透露案情指,女被告於上月4日遇上早已認識的女事主,並要求到她的寓所參觀,2人到達單位後,女被告即指女事主寓所有鬼怪作祟,遂聯絡男被告到場「驅鬼」,但期間卻是男被告與女事主發生性行為。
控方續指,2日後男被告在街頭與女事主相遇,又表示發現她的寓所附近有很多鬼怪,遂到她的寓所再次進行「驅鬼儀式」,期間又跟女事主性交。控方表示,2人被捕後,在警誡下否認控罪,指當時只是進行「儀式」,並沒有進行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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