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調派分級制的公眾諮詢結束,政府表示,大部分市民支持分三級制。但消防處救護員工會卻不贊成實行三級制。我們認為,為防止濫用救護車服務,真正幫助有需要的市民,實施救護車調派三級制事在必行,不宜因為分級制可能令救護工作產生額外的困難和壓力而採取迴避態度,但可通過實踐不斷完善,盡量兼顧各方訴求。
救護車服務被濫用是不爭的事實,據政府統計,召喚救護車送院的病人,竟有過半數屬於輕微損傷、皮膚痕癢等輕微症狀。政府推行救護車調派三級制,正是着眼於派車前先將患者分門別類,確保有需要的病人得到及時救援。就救護車分級制進行的諮詢結果亦顯示,超過七成回應者同意按病情緩急來處理救護服務的召喚,超過六成人士贊成建議三級制的目標召達時間和服務承諾,反映市民認同透過三級制減輕濫用救護車服務,提升服務效率。
實施新的分級制後,如何準確判斷病人的病情,進而釐定何種級別的救護服務,對救護中心控制員和前線救護員的專業判斷和溝通支援是相當大的考驗,救護人員工作的精神和身體壓力都會相應增加。救護員工會認為三級制有很多不足,對救護服務造成負面影響;只要將現行服務微調,已能提升服務效率,毋須實施三級制。救護員工會對三級制的憂慮固然值得政府重視,但若從為市民提供優質的救護服務、保證公共資源的善用出發,工會應該為完善三級制提出具建設性的意見,在新制度下主動做好病人區分、救護工作,堵塞現行救護服務被濫用的漏洞,而非對三級制採取否定、迴避的態度。
救護車調派三級制實施後,救護員和市民都有個適應的過程,尤其在初期,產生爭拗、混亂在所難免,市民應該給予諒解,不能因服務稍不如意便向救護員發洩怨氣。政府更需要密切留意三級制的發展,及時掌握救護員、病人、社會人士反饋的意見,持續作出修正。對於執意濫用救護車服務的市民,政府應認真考慮國外經驗,徵收一定費用,保障救護車服務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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