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9年11月9日 星期一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社評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落實校園驗毒計劃法理充分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11-09]     我要評論

昨日,有青少年組織在中環遊行,抗議實施校園自願驗毒計劃,要求政府撤銷有關計劃。有關遊行令人感慨,國外理所當然及行之有效的校園驗毒計劃,在本港推行起來卻阻礙重重,而且出現價值觀的混淆與顛倒,部分青少年亦習非成是。對此,政府可以沿引普通法地區的先例充實支持計劃的力度,同時善用民意支持,如期推動計劃落實,遏止青少年毒禍泛濫。

為降低本港推行校園自願驗毒計劃的阻力,政府不斷減少計劃的法律約束力,不但承諾警方不會介入,被驗出有吸毒的學生不會被起訴,驗毒同意書也要得到學生和家長的簽名同意,而且學生可以隨時退出計劃。即使如此,仍有部分學生和社會人士視驗毒計劃是政府強加在學生身上,對計劃採取抗拒態度,執意要求政府擱置。

相比起來,校園驗毒計劃在美國、新加坡乃至本港的國際學校行之多年,未曾引起社會爭議。在本港法律和行政體系的源頭──英國,對人權和私隱的保障較之香港有過之而無不及,英國政府允許學校實行強制驗毒,包括使用警犬搜查學生物品和搜身。英國法官強調,讓兒童擁有可自殘身體的「否決權」,等同放任其在毒海沉淪,並非是兒童的最大利益。因此,只要獲得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可以對兒童進行強制驗毒。香港的法律框架以英國為藍本,為何校園驗毒計劃在英國可強制實施,在香港卻面臨侵犯人權、私隱的指摘,甚至被視為與法例有抵觸呢?政府應該積極宣傳、引用國外校園驗毒計劃的法律經驗,消除本港市民對計劃的誤解,為推動計劃營造有利的社會氣氛。

近期多個民意調查顯示,過半數的校長、學生、家長、教師都認同盡快落實校園驗毒計劃,反映遏止校園毒品氾濫具迫切性。社會上對驗毒計劃雖然存在反對聲音,但並不代表社會的主流意見和利益。政府在校園驗毒計劃上一再讓步,甚至計劃胎死腹中,不但青少年受害,對政府的管治威信也是一次沉重打擊。政府推行政策固然需要吸納不同意見,照顧不同訴求,但也必須擇善固執、有所堅持,應該看清校園驗毒計劃的民意所向,堅定落實計劃的信心。

相關新聞
落實校園驗毒計劃法理充分
奧巴馬醫改邁出大步仍有暗湧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社評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