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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羊城晚報》11日消息,廣州市委常委、副市長李榮燦10日向人大匯報工作時透露,對涉及重大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的案件,以及社會關注的重大案件等,廣州擬逐步推行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各部門的負責人須直面市民質詢。
據了解,目前對於很多案件,實行的都是代理人出庭應訴制度。市民告政府,法庭上很難見到政府部門負責人的身影,往往是政府的代理人或委託人。李榮燦說:「推行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各部門的負責人須直面市民質詢,這意味�荂A今後市長張廣寧都有可能出庭應訴。」
暨南大學法學院教授梁玉霞認為,政府如果出台這種規定,主要還是一種姿態,法律並沒有規定「一把手」一定要出庭應訴,如果是政府內部有這樣一個紀律性的約束,對促進政府部門的依法行政工作有一定好處。
不過,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法律規定,代理人有權代理行政機關應訴,強行要求部門負責人到場,實際上在一定程度上剝奪了代理人的代理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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