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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貨客到粉嶺港鐵站對出馬路交貨。
「水貨菜」在客運口岸「自由行」,政府兩大監管部門食環署及海關均管不了。食環署解釋,由於現時香港並沒有法例規管蔬菜進口,因此市民攜帶未經檢疫的蔬菜入口不屬違法,法例只監管出售不合格的蔬菜,若接獲舉報,會對零售商作出調查,甚至檢控。海關則強調,當發現有旅客從內地攜帶懷疑有問題的食物回港,會即時把可疑個案轉交食環署跟進。有立法會議員對監管存在漏洞非常不滿,認為食環署和海關互相「卸膊」,促請當局盡快在口岸及市面加緊抽查蔬菜樣本,讓市民「食得安心」。
食署:蔬菜進口無例監管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蔬菜進口不屬於法例監管範圍,但該署若接獲有人出售不明來歷的蔬菜,會立即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如從涉嫌攤檔或店舖抽取樣本作農藥殘留檢測,直至檢測結果合格才可發售;若有足夠證據,更會提出檢控。發言人補充,將來「食物安全法」制定後,零售商需保留單據,屆時可追蹤出售食物的來源。
海關:主要職責阻截禁品
海關發言人則表示,海關主要職責是阻截違禁品及受管制物品非法進出香港,並會因應風險管理在各入境管制站抽查貨物、旅客及其所攜帶的行李,以防止違禁品及受管制物品非法進入香港。發言人強調,海關會協助食環署打擊非法進口野味、肉類和家禽及輸入懷疑來源有問題的食物用作售賣供人食用,當海關發現有旅客從內地非法進口肉類或攜帶其他懷疑有問題的食物回港,海關會即時把可疑個案轉交食環署跟進。
議員:運毒菜零售已違法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興指出,任何人將未經檢疫的內地蔬菜帶回港作零售用途,危害市民健康,「絕對應該是犯法行為,好明顯有不法之徒利用法律漏洞,海關不應該再卸膊,有責任即時在口岸多加抽查,而食環署亦要在市面抽查樣本」。
大律師陸偉雄承認,現行法例存有漏洞,法例並沒有規管蔬菜進口,而且水貨客沒可能自動自覺報關,令「水貨菜」難以規管,「即使海關成功抽查,水貨客亦可自辯是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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