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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詠春大師梁挺涉毆打獲准保釋。
【本報訊】「詠春大師」梁挺涉在家中毆打前女友聶式盈,導致聶血流披面,梁早前否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受審。法庭昨日認為事主證供誠實可靠,判梁挺罪名成立,須即時監禁2個月。梁聞判後即時站起舉手大叫「Objection﹗(反對)」,並斥暫委裁判官犯錯。由於梁挺提出會上訴,獲准以現金5千元及人事擔保5萬元保釋。
暫委裁判官高偉雄認為,今次案件除事主及被告外,沒有其他獨立證人,所以主要從2人證供的可信性作出裁決。他指事主誠實可靠,所說的較有邏輯及連貫性,沒有誇張成分,相信事主所說的是真話。反之認為被告所說的不可信,例如被告在事發時發現事主想自殺及身體受傷流血,既然兩人是情人關係,被告沒有可能不召喚救護車。法庭又不認同被告對事主造成的傷勢,是出於拯救事主或自衛,認為被告所說的沒有道理及反常。
律師求情爆梁曾打人有案底
代表被告的大律師艾勤賢求情時,提及被告有一次刑事案底,18年前毆傷侮辱其母親的人士,被控在公眾地方打鬥罪,判罰款5百元。對具專業武術的62歲被告來說,今次案件的定罪對他後果嚴重,也對被告的詠春專業留有污點,失去名譽之餘,更可能不能再開班授徒,影響收入,亦影響將來申請移民。而事主的醫療報告顯示,腦部沒嚴重受傷,亦沒有內出血,脊骨及雙手沒有斷裂,傷勢並非相當嚴重。
律師認為這次只是家庭暴力事件,承認被告可能用了非理性方法解決問題。他指被告事後已給事主港幣3萬元,在認識約5年內,被告之前從沒打過事主,今次純粹是一時衝動。他向法庭建議不要列為阻嚇性案件,希望判被告緩刑,以改過自新。
法官:傷勢輕重非關鍵
法官在考慮律師求情後表示,事主的傷勢嚴重與否並非關鍵,明白今次定罪會令被告的職業生涯有危機,相信被告的徒弟或學生,也會對被告失望。但今次為一宗家庭暴力事件,希望能藉此給社會清晰訊息,強調家暴的嚴重性。裁判官認為沒有任何原因要作出緩刑,判被告需即時監禁2個月。
手指裁判官 高呼Objection
梁挺得知須即時入獄後,反應甚為激烈,即時舉手憤怒地以英語高呼「Objection!」(反對),更用手指向暫委裁判官,此時庭警已大為緊張,即時圍著梁挺以防他有進一步行動。辯方隨即提出會上訴,並指以黎偉俊(譯音)作5萬元人事擔保,另付5千元現金擔保保釋梁外出等候上訴,獲法官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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