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民賴先生去機場接人疑遭「釣魚」案有了一審判決。白雲區法院21日判決認定,賴先生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判賴先生敗訴。但是,法院沒有認定乘客是否「u子」,認為該人「身份不明」。賴先生當庭表示要上訴。 ■《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