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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敏薰承認曾交付1000萬元台幣給吳淑珍買官。中央社
【本報訊】據中通社23日消息:由陳水扁家族貪污弊案所衍生出的偽證案,23日二審開庭,前101董事長陳敏薰在庭上大翻供,承認她有拿新台幣1,000萬元的支票給吳淑珍,為了能擔任大華證券董事長。
陳敏薰一審在法院作證時,堅持否認買官,辯稱這1,000萬是要捐給民進黨的政治獻金;還說找上吳淑珍只是和她談心,並沒有要求她幫忙。不過今天二審開庭,一直否認犯行的陳敏薰大翻供,承認她曾給吳淑珍1,000萬元,希望和吳淑珍建立友好關係,讓她借助吳淑珍的影響力爭取大華證券董事長。
法官庭上直接反問,為什麼一審的時候不承認,陳敏薰泣訴回答,是介於人性和情理的衝突與矛盾,還有行賄跟偽證罪被告的兩難之間,當時不想傷害人,所以才沒承認這回事。但陳仍強調從頭到尾都沒找上陳水扁幫忙,希望她的如實陳述,二審時能被判輕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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