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南方護老中心護理主任涉嫌虐待年老女院友,強迫食屎、掌摑以及用粗言穢語辱罵,被告昨被裁定四項普通襲擊罪罪名成立。裁判官指案件情節極之嚴重,被告毫無悔意,其虐待和襲擊長者的方式令人極度厭惡,直斥她「必遭天譴」。
護老院本身就是照顧老人的地方,對有疾病的老人更應多一份愛心。護老院職員竟然以強迫食屎、掌摑等殘忍的手段虐待老人,真是天理不容,令人髮指,不僅輿論應給予譴責,還須受到法律制裁,以產生警示和教化作用。政府有責任加強對護老院的監管,社會福利署應加強巡查,若發現虐老現象,嚴重者應被吊銷牌照,以發揮阻嚇作用。
在護老院接受護理的長者,通常是身體極端虛弱、不能自我照顧的一群,當中更有部分是癡呆症患者,他們十分需要護老院小心呵護,精心照顧。但現時不少護老院均屬私營,經營者以利益為出發點,服務質素欠佳,虐老現象亦比較普遍,包括身體虐待、精神虐待、疏忽照顧等形式。有些護老院實行非人性化服務,有的年老院友受到豬狗不如的對待,有的長者被捆綁在床不許行動,有的長者大小便正常卻要被迫兜尿片,有的長者大小便失禁備受辱罵掌摑,疏忽照顧和派錯藥的個案時有發生。
護老院虐老現象嚴重,癥結在於當局疏於監管。目前,只由社署轄下的牌照部去監管安老院舍,基於牌照條例的範圍,該部門所發揮的功能十分有限。政府有責任加強規管私營護老院,要求護老院清楚列明其服務標準及照顧人手比例,並將《處理虐老個案程序指引》加入院舍牌照條例,以及護老院評級制度之中。對護老院員工的培訓,應加強敬老愛心教育,培訓後社署應跟進監察他們的質素。護老院須設立清晰的投訴機制,社會福利署亦應加強監督及巡查,虐老現象嚴重的院舍應被吊銷牌照。
香港已響起人口老化的警號, 20多年後平均每4個市民當中就會有一位長者。政府應向市民、長者、護老者和院舍負責人進行教育宣傳,提高大眾維護長者權益的意識,養成敬老愛老的社會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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