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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敏儀表示,建築物能源效益資助計劃,至今接獲927個申請。
【本報訊】(記者 嚴敏慧)環保署今年4月推出的建築物能源效益資助計劃,至今接獲927宗申請,當中批出149宗,資助金額達3,040萬元,涉及的901幢建築物每年可節省共2,080萬度電。環保署認為,全港已有六分之一樓宇申請計劃,反應較預期理想。不過,有參與計劃的屋苑在更換較具能源效益的裝置後,每月電費雖然節省7萬多元,管理公司卻無意調低管理費,業主未有直接受惠。
無業主法團 申請多被拒
由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撥款4.5億元推行的建築物能源效益資助計劃,以配對形式資助住宅、商業及工業樓宇的業主,為大樓的公用地方進行能源及二氧化碳排放審計,或進行能源效益改善工程。環境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能源)蔡敏儀表示,直至本月7日接到927宗申請,涉及7,077座樓宇,已批出149宗申請,每宗資助由2萬至200萬元不等。另有逾720宗申請正處理,以及50多宗申請被拒,建築物未有業主立案法團是被拒的主因。
能源審計申請僅佔20%
蔡敏儀表示,批出的能源效益改善項目,8成為改善照明系統,例如用慳電膽代替傳統燈泡,受歡迎原因與換燈具成本較低,回本期較快有關。至於僅20%申請是進行整幢樓宇的能源審計,她估計與審計不會即時節能省電費有關,但強調部分節能方法如在電力系統上安裝減電壓裝置,只有專業工程師才能準確作出設計。
提供能源審計服務的工程師黃國民亦稱,能源審計是紙上談兵,但單幢樓收費數萬元,故只有大型屋苑才傾向進行。他又稱,政府的配對資助為其公司帶來不少生意,以往主動接觸業主游說節能非常困難,現時卻有業主主動找上門來要求協助,但業主節能意識薄弱,每月40萬至50萬元的電費單據也不存檔。
有5幢住宅樓宇的藍田康逸苑,早前申請的兩個節能工程均獲批出,資助一半工程費。屋苑經理黎美鄋磳隉A首個工程由業主會斥資約15萬元,為每層樓的走火通路更換發光二極體(LED)燈泡,用電量可減少20至30%;另一工程則在供電系統安裝調節電壓的裝置,工程費約10多萬元。工程完成後,整個屋苑每年可節省逾7萬元電費。不過,黎美鄋磳隉A該屋苑已有10年樓齡,需為將來的維修工程作儲蓄,暫不能減收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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