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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人權監察日前發表聲明,指專業會議議員梁美芬稱否決立法會補選撥款的說法為「無知」。梁美芬發表近2千字聲明予以強烈譴責,認為該聲明是粗暴干預她的言論自由,並試圖以公眾壓力遏制立法會議員按照市民意見而行使投票的權利。她又質疑香港人權監察已經有政治立場,高調發出批評她的聲明,是為了支持公民黨和社民連,提早為他們「站台」。
香港人權監察前日發出一份名為「抗議梁美芬議員早前揚言否決立法會補選撥款的言論」的聲明,稱她漠視《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選舉權訂明的國際標準,反映她對國際人權標準的識見有限,對代議政制的無知。
「一國兩制」下 港無「公投」機制
梁美芬昨日在聲明中反駁指,身為一名立法會議員,有權審核所有由政府提交立法會的撥款,自己提出政府應重新考慮就是次所謂「變相公投」要求立法會撥款,是希望清楚向公眾闡釋有關安排會否違反《基本法》的條文和原意,因為在《基本法》草擬期間確曾有過「公投」問題的討論,但最終明確地遭否決;因為香港非獨立的主權國,在「一國兩制」下,香港並沒有「公投」機制,這是十分清楚的;除非人權監察不承認《基本法》及香港乃中國的一部分,否則,任何人以「公投」之名參與選舉,絕對有誤導選民之嫌。
變相公投 惡化特區與中央關係
她強調,在香港提出所謂「變相公投」的做法是非常危險的,因為該等思維只會是在不承認香港只是一個特區之下才作出,所謂「變相公投」的舉動,亦只會令中央與特區之間的關係惡化。梁美芬認為,無論基於任何的原因,議員要辭職也應予以尊重,但該等人士絕對不應發放一些誤導選民、市民的消息,即這些「集體補選是變相公投」,「(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只以《(國際人權)公約》的第25條,完全沒有提過《基本法》在香港的角色,是否又代表了他又對《基本法》的『無知』呢?」
質疑人權監察提早為社、公站台
梁美芬認為,該組織是次高調發出該聲明,可能是因為她的言論說穿了所謂「變相公投」的最大要害,並質疑該組織在現階段已經有政治立場,高調支持公民黨和社民連,提早為他們「站台」;若有人已預設立場,硬要為所謂「變相公投」護航,為撥款「箍」票,將無助任何有關政改的討論;但若對方願意舉辦公開論壇,邀請出席討論,她會樂意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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