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確定每年設立1億元人民幣專項資金,作為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到開發區創業、工作的獎勵
上海:出台優惠的人才政策,比如配偶就業、創業基金等,以求解決歸國人員生活與工作方面的各種問題
深圳:推出六大舉措吸引高層次「海歸」來深創業,其中留學人員創業前期費用補貼將提高到最高30萬元
重慶:將引進100名海外高層次人才和外國專家,同時設立專項資金1000萬元
寧波:計劃2009年底前實施「千名海外留學人才集聚工程」
河南:實施海外留學人才「中原回歸計劃」
廣州:在全國率先構建了留學人員「一站式」服務體系,為留學歸國人員解決從資格認定、學歷學位認證、入戶到子女入學、安家甚至父母隨遷入戶等一系列問題;此外,在高新技術成果參股方面政策較為靈活,規定科技成果作價佔註冊資本的比例不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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