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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敖敏輝廣州27日電】日前,廣東省衛生廳出台《關於醫師多點執業的試行管理辦法》,該辦法表示,廣東省將於下月開始實行醫師多點執業,並對多點執業醫師作出詳細規範,明確了申請多點執業的醫師最多可登記3個執業地點,且要求副高職稱以上醫師方可申請多點執業。
據悉,試行管理辦法對申請多點執業的醫師條件、申請材料、辦理程序、辦理時限和執業監管、工作考核要求等作出詳細規定,並明確了醫師多點執業應當經所在單位同意並辦理新增執業地點手續,最多可登記3個執業地點。
試點初期階段,允許具備一定條件的副高級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在該技術職務上連續工作2年以上的執業醫師申請多點執業。據介紹,目前經衛生部正式批覆同意開展醫師多點執業試點的有2個,廣東省為唯一的省級試點,雲南省昆明市是市級試點。
目前,港資門診已可在廣東執業,該辦法尚未有具體關於在粵港籍醫師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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