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崔小蘭拿�荋M子啟事,神情焦慮。
崔小蘭在給東莞市相關部門的求助信中寫道,因為怕錯過任何一絲可能的機會,不敢離開石龍這個傷心地,「不敢更改地址、電話,怕會錯過一絲線索。」像她這樣苦守原地的被拐兒童家長不在少數,哪怕錯失發財機會,也不敢搬家,更不敢返回老家。
2004年10月1日,普天同慶,崔小蘭卻迎來人生最苦痛的日子。她在東莞石龍鎮西湖市場的豬肉檔生意繁忙,就在忙於收錢時,小兒子邱耀德被拐。5年裡,崔小蘭去過北京上訪,去過潮汕等地尋子,也在汕頭投放過電視尋人廣告,前後花了10多萬元。聽說有警方解救被拐兒童,她也偶爾去看看別人的團聚場面。「看到別人的孩子找回來開心的樣子就忍不住掉眼淚,自己什麼時候才能有這一刻呢?」說到這裡,她掩面而泣。
自責失職 獨力苦撐
崔小蘭在石龍西湖租了兩房一廳的民宅,每月600元,客廳裡還放�茪壑W下鋪的鐵架子床,床上堆滿了雜物,房間裡面有點凌亂不堪。她說,從丟了孩子之後,自己就專職找人,也沒心情打理家務,夫妻之間頻繁吵架甚至打架。生意耽誤了,但崔小蘭覺得就算有好多錢擺在面前都不會開心,傾家蕩產也要把孩子找回來。「帶孩子是做母親的責任,丟了,沒法解脫。」
兒子被拐6年,鄭春忠依然固守在寮步鎮塘邊市場。他說,前三年大家都支持他找兒子,後來大家都反對。哥哥罵他「這輩子就這樣完了」,認為這個年齡段是賺錢的黃金年齡,「孩子丟了,你腦袋有問題,老是想不切實際的東西。」 但鄭春忠堅持,「這種事始終是無法放棄的,一輩子都放不了,老了死了還找不到,也是放不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