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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貝的微笑,定格在膠片之上,定格在父母心中。
2008年7月15日,2歲的小向悅在東莞長安派出所被人販子拐走。當時,向悅在街頭迷失方向,4名不明男子聲稱將交給警方,好心的趙女士堅持要一起到派出所。就在警方登記表格時,4男子抱�茼V悅悄然離去。向庭軍無法原諒警方的過失,憤然提起行政訴訟。
記者深入採訪後發覺,不少家長都將失子矛頭直接指向了當地警方。他們甚至表示,8成遭遇當地警方以「證據不足」為由拒絕立案。
指警方不作為 家長有怨難伸
宋柳軍用了5年時間才爭取到立案,2000年9月16日兒子宋志輝在東坑鎮彭尾銀都市場被拐,直到2005年去北京上訪後警方才立案。據鄭春忠所知,另一個家長丟了兩個孩子,9年後警方才立案並檢驗DNA。據他回憶,兒子鄭沙龍被拐後,連打3次110沒有出警,1天後才立案。所在的寮步塘邊市場自2000年來丟了七八個孩子,目前只找回一個。「派出所說是我們家長有責任,我們當然承認自己有責任。但是治安不好,連警察自己都看不好一個孩子,那麼家長責任到底有多大?」
時至今日,寮步派出所所長已更換數任,鄭春忠兒子被拐成為一樁歷史遺留案。
莞50萬流動兒 反拐部署未明
寮步鎮上底村的鄧蕙東始終不敢相信,兒子在眼皮底下被搶。2007年11月12日下午5時許,9個月大的小銳聰和6歲的姐姐在門口玩耍。突然,鄧蕙東聽到劇烈的關車門聲音和女兒尖叫聲,她馬上跑過去,兒子已經不見了,一輛白色小麵包車開足馬力往前衝。從暗拐到明搶,部分家長認為是因為人販子覺得風險低,才愈來愈猖狂。
今年11月初,東莞市召開社會治安重點整治工作會議,東莞市委書記劉志庚表示,警方要堅決摒棄被拐兒童大部分是新莞人子女、與本地人關係不大的錯誤觀念,必須及時上報走失兒童警情、如實上報拐賣兒童案件。反拐已經位列當地警方天字第一號大案。
據統計,東莞市8∼14歲兒童有110多萬,散居流動兒童50萬,缺乏管教兒童15萬,是拐賣案高發地區。
不過,本報記者在12月9日按東莞市公安局要求發去採訪傳真,希望了解更詳細的部署,但直到17日下午僅僅得到辦公室人員回覆表示,相關刑警正在汕頭打拐,因涉及歷史原因需要相關刑警人員自己解答,能否提供回覆不大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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