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說過政府部門最重要的任務是花得有理,不必理會投資回報(指有形資產),所以沒有打造文化產業的需要;其實政府部門花錢也受相當嚴格的限制,舉例說,審批職業粵劇團的資助申請,總要有個好理由才能批出資助款項,否則,又會惹來亂花公帑資助商人賺錢的批評。粵劇缺乏接班人是近年較受社會人士關注的問題,於是以鼓勵戲班為青年演員提供演出機會便成為提供資助的理據。這就是劇團只要聘用新秀演出便容易獲資助的背景,至於那位正在上位的花旦說不受政府照顧,是暫時未獲直接資助而已,因為康文署推出的「場地資助計劃」、「場地夥伴計劃」及優先租場計劃,都是在現有規範下間接為戲班提供支援。其實政府不是不明白政府部門行政主導正是本地文化藝術不能成為「產業」的主要原因,只是擔心打破現行機制,會像洪水決堤,產生大大小小的流弊,公帑花不得其所;但事情總有例外,政府對電影業作的支援就作了突破,當然這和電影業具有內地市場發展潛力有關。
可借鑑電影資助機制
九十年代中,本地電影業低迷,政府遵循一貫政策,在一九九八年成立電影服務諮詢委員會,並委任電影業各範疇的資深人士出任成員;在影視處下成立電影服務統籌科,向業界提供一站式的支援服務。一九九九年及二零零三年設立「電影發展基金」及「電影貸款保證基金」,為業界提供適當的財政支援。受制於政府部門的資助機制,上述的支援完全失敗。到了二零零七年四月,政府宣布成立一間公營機構身份的香港電影發展局,專責本地電影業的政策、策略安排、香港電影文化的推廣與發展、管理分配該範疇之政府資源(其中包括電影發展基金對中小型電影的資助),並就申請資助項目甄選與業界相關人才培訓需要等,向政府提供意見。政府並於同年七月將三億元注入發展基金,並擴大其適用範疇以資助中低成本的電影製作。申請資助電影製作的部分條件為製作電影計劃在本港的電影院作商業放映,預算製作費不超過1,200萬元;獲確定為符合商業效益,並得到第三者融資提供某種形式的資助,例如預算製作費的50%。至於政府的保障僅是基金和有關的參與貸款機構有優先權把從影片得來的任何收入或收益,用以償還貸款。由影片所導致的任何虧損,會先由電影製作公司提供的股本抵償。
二零零七年的方案有四項特點:一是成立公營機構制訂支援項目,讓處理申請更具彈性;二是指明為商業電影提供借貸;三是如出現虧損,政府的保障只是作為第一號債權人,仍有資不抵債的風險。雖然香港電影業沒有因為二零零七年的支援政策興旺起來,但近兩年就真是多了中低成本的本地電影上畫,電影業起碼有點漣漪,不再一潭死水。如果政府對粵劇界也採取相同的支援政策,就不會出現資深演員、上位花旦和製作人的提問了。 葉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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