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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鹿茵山莊。資料圖片
【本報訊】於大埔坐擁大幅地皮的聖公會,1993年將丟空多年的聖公會聖基道兒童院地皮交予長實(001)發展,成為豪宅鹿茵山莊。聖公會從中獲得至少4.5億元,另加120個鹿茵山莊單位。稅務局認為聖公會經營發展樓盤業務,徵收其7年來共1.8億元利得稅。惟聖公會強調所得資金全撥慈善用途,昨日提出上訴,案件押後判決。
鹿茵山莊創每呎萬元天價
鹿茵山莊位於大埔市鎮地段135號,由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附屬的望德高有限公司發展,屬區內頂級豪宅,1998年推出時創下當時每呎萬元的天價。該地皮原本由香港聖公會管業委員會及香港聖公會基金(下稱「聖公會」)持有,稅局認為聖公會透過發展樓盤,是經營賺取利潤的業務,向其徵收1998年度至2004年度利得稅,聖公會不服稅務上訴委員會裁決,昨上訴至高院。
聖公會獲分配120個單位
聖公會1935年在涉案地皮創辦收容孤兒的聖基道孤兒院,至1980年代孤兒院搬遷後,曾考慮將之改建成退休神職人員宿舍,惟計劃其後擱置;至1989年,聖公會聘請律師及建築師作研究,翌年成功申請將地皮改成住宅用地。1993年,聖公會與發展商長實簽署聯營協議,由長實補地價逾7億元後發展樓盤,負責出地皮的聖公會先獲3億元上期,並獲分配120個即約三分一的鹿茵山莊單位,餘下單位出售後的利潤則由聖公會和長實攤分,但金額不少於1.5億元。
原審稅務上訴委員會認為,聖公會1989年聘專家的舉動屬於參與經營發展樓盤,但代表聖公會的資深大律師梁定邦昨指出,聖公會當時僅是探索空置地皮用途的可能性,研究如何將地皮轉化成現金,從沒有發展樓盤的意圖。聖公會又指,興建鹿茵山莊的地皮歸長實所有,聖公會安排退休神職人員入住所得的鹿茵山莊單位,至於利潤則全數投放在本港慈善服務,因此無須支付利得稅。
稅局:住宅牟利無關福音
但稅務局局長指出,聖公會是次將不值錢的農地改變成用作牟利的高尚住宅,與聖公會宣揚福音的明確目標毫無關係,屬於經營賺取利潤的業務,因此須支付利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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