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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教育局昨宣布本年度校舍分配工作現正接受申請。位於九龍城區的兩所新校舍,以及一所位於葵青區的空置校舍,可供符合條件的辦學團體申請,讓現有的公營及直接資助小學作遷校之用。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校舍分配將以辦學團體互相競逐的方式進行,在審批遷校申請時,教學質素將屬首要考慮條件。考慮因素包括申請學校的辦學紀錄、遷校後的辦學計劃,及其現有校舍的狀況等。發言人補充,當局認為現有校址面積少於3,000方米、校舍樓齡逾30年,而又未能受惠或只有限度受惠於學校改善工程的學校,其申請值得慎重考慮,但當局會就每個申請個案作個別考慮。另申請遷校的學校,現址是否與所申請的校舍同區,也屬考慮因素之一。
截止日期2月23日
據了解,所有申請均會由校舍分配委員會審核,其成員包括政府人員及非政府人員各佔一半。申辦團體須填寫一份遷校申請表格,連同所需的證明文件及一份辦學計劃書一併提交。計劃書的內容須包括該校的抱負及使命、管理及組織、學與教、校風及向學生提供的支援、表現指標及自我評估指標等。辦學團體亦可以引用現正營辦的其他學校及其辦學紀錄作為例子,以支持其遷校申請。申辦團體須於2月23日或之前,向基礎建設及研究支援分部遞交所需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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