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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萬通銀行前客戶服務女經理盧凱孌承認30項偽造罪名被判囚18個月。
【本報訊】美國運通銀行前客戶服務女經理,為博取業績及賺取佣金,於2006年至2008年間,30次偽冒一名內地女富豪的簽名,挪用其戶口存款購買51套、共值逾1億6千多萬元的股票掛鉤結構票據,從中賺取10萬元佣金,令內地女富豪共損失934萬元。涉案女經理承認30項偽造罪名,昨被判囚18個月。
40歲女被告盧凱孌,只有中五學歷,畢業後曾加入永隆銀行及國際商業信貸銀行,1992年加入美國運通銀行任櫃位出納員,2003年晉升至客戶服務經理,於2008年9月轉投法國巴黎銀行(下簡稱法巴),直至去年6月辭職失業至今。
官斥被告雙重違誠信
被告早前於區域法院認罪。暫委法官林嘉欣判刑時形容案情嚴重,被告雙重違反誠信,不單違反對公司的誠信,對客戶亦然,同時案件令事主蒙受巨額損失,令被告罪加一等。考慮被告中五畢業開始投身銀行界,由出納員做起,經多年努力才晉升至經理階級,相信她是勤奮上進的人,遂酌量減刑2個月。
據悉,戶口有逾億元資產的內地女事主陳學群(38歲),居於廣州,為家庭主婦,擁有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案情指出,女事主陳學群於2001年起在美國運通銀行開戶,並由被告負責跟進。2003年陳的戶口有2,700多萬元存款,直至2006年陳在被告游說下開始投資股票和債券等。
私購51套票據 事主蒙在鼓裡
按銀行規定,客戶每次購買票據,均需簽署產品招售確認信,於2006年內,陳曾2度透過被告購買票據,共價值美金33.5萬元。
惟被告於2006年8月開始,30次在產品招售確認信上冒簽陳的簽名,私下購買案中51套票據,由於陳只是間中來港收取戶口月結單,加上未有細閱戶口紀錄,所以一直被蒙在鼓裡。
被告轉職資產紀錄揭事件
直至2008年,被告轉職法巴,要求陳將戶口一併轉往法巴,將陳戶口的資產紀錄詳細列出,以便她辦理手續,陳發現有可疑的投資買賣,查問被告下揭發事件,通知銀行後報警。而涉案的51套股票掛鉤結構票據贖回後,女事主共損失93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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