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辯交易(Plea Bargaining),又稱為訴辯談判或者訴辯協議,是指在刑事訴訟中法院開庭審理之前,提起控訴的檢察官為了換取被告作有罪答辯,提供比原來指控更輕的罪名指控或者減少控訴罪行,或者允諾向法院提出有利於被告人的量刑建議為條件,與被告方(一般通過律師)在法庭外進行協商談判而形成的一種司法制度。 ■資料來源:《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