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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先評稅 已登記酒商可在葡萄酒進口內地前10個工作天,先要求內地海關預先評稅,到有關貨品正式進口時,報關程序可於1天內完成。
縮短時間 過去曾進口內地的葡萄酒品種,若通關文件齊全,可於3個工作天完成清關;而過往未曾進口內地的葡萄酒品種,清關程序則可於7天內完成。
申請資格 在香港成立逾半年的公司,過去如曾在港經營葡萄酒相關業務,包括貿易、貯存或運輸等,就可向工業貿易署登記。工貿署稍後會公布登記計劃詳情。
■資料來源︰商務及經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