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跨國唱片公司華納音樂的本港、英、美、台灣各分公司日前入稟高院,指本港卡拉OK龍頭之一的Neway(即「新時代卡拉OK有限公司」)侵權,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Neway的侵權活動,也要求Neway交出所有侵權物品及作出賠償。
6間原告公司都屬於華納音樂集團,包括以本港為基地的華納唱片有限公司,位於美國的Wea International Inc.、Atlantic Recording Corporation和Warner Bros. Records, Inc.,位於台北的Warner Music Taiwan Limited及英國的Warner Music UK Limited。被告包括新時代卡拉OK有限公司(即「Neway」),及其餘25間註冊地址與它一樣的公司。
Neway:進司法程序暫不置評
華納於入稟狀申請禁制令,要求禁止Neway侵犯其版權,並要求Neway交出所有侵權作品及有關帳目,又要求Neway作出賠償。Neway發言人昨指事件進入司法程序,暫不作任何評論。
資料顯示,華納近年將K歌版權售予香港音樂版權協會有限公司(K-net),再由其代理,售予任何有意購買版權的娛樂場所。Neway去年5月7日於版權審裁處興訟,將香港音樂版權協會有限公司列為答辯人,該案曾於去年11月作指示聆訊。華納旗下歌手有方大同、孫燕姿、薛凱琪、周柏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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