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申報、自主報價,即進場客戶委託轉讓或受讓股份,必須到浙交所或各交易網點現場填寫委託申報單(標準的產權交易方式),自定申報股份數量、價格和委託有效期,進場客戶有權修改或撤銷委託。
■轉讓方和受讓方根據公司披露的資訊對股份進行估價並報價,與證券交易相似的是,試點在對雙方撮合成交時,按照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進行。如果無法撮合,則在委託有效期內自動順延。
■與證券交易不同的是,進場公司可以設定股份轉讓最低委託股數,當轉讓方持有公司股份餘額小於最低股數時,只可一次性委託轉讓;反之則可視情況進行非標準拆分轉讓。相應的,受讓方亦要按照系統顯示的轉讓資訊委託受讓。委託轉讓成交後,交易資金要到T+1日才能劃取。
■股份轉讓需要收取手續費、開戶費及託管服務費等費用,暫不收取進場公司服務費和交易網點席位費。試點期間股份轉讓費率大約相當於產權交易費用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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