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上海新聞中心記者唐湛嫣3日電】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3日對熊貓三聚氰胺超標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上海熊貓乳品有限公司原負責人王岳超、洪旗德、陳德華有期徒刑5年到3年不等,並處罰金。
法院斥該公司曾因奶製品中三聚氰胺含量嚴重超標而被國家質量管理部門全國通報,並責令停產整頓。在此情況下3名被告人仍然組織實施違法生產和銷售,其行為具有明顯的社會危害性,所以予以重罰,判處上海熊貓乳品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兼常務副總經理王岳超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40萬元,原總經理洪旗德被判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處罰金30萬元,原副總經理陳德華被判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