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民連成員季詩傑(34歲)疑遭前女友襲擊案,因季詩傑不願落口供指證前女友,原本被控傷人罪的女被告黃海燕,昨日被改控一項提供虛報火警警報罪,及一項提供虛假資料誤導警務人員的交替控罪。被告否認2項控罪,案件押後至4月28日審訊,期間准以原有條件擔保外出。
檢方改控虛報火警
報稱商人的26歲女被告黃海燕,本被控於去年12月27日,在季詩傑位於灣仔的寓所內,有意圖而傷害季的罪行。但控方表示,因案中受害人季詩傑不願落口供指證前女友,故控方昨日改控女被告同日於灣仔耀華街百樂中心8樓Club Fondle,向消防處發出虛假火警警報;另一項交替控罪則指被告於同日同地址提供虛假資料給警察通訊員,指該處發生火警。
控方首度提堂時曾提及,女被告當日到季持有股份的酒吧鬧事,包括打破酒杯和虛報酒吧火警,警方到場發現被告虛報,她則辯稱被人扣留在酒吧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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