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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的湖北男子魯某,因瑣事與妻子發生矛盾分居後,因不想被孩子拖累,便通過互聯網,狠心將2歲多的兒子以1.8萬元賣給了一對在京務工的夫婦。孩子賣給他人後不久,魯某與妻子和好。為將孩子要回,魯某以對方拐賣兒童為由報警,卻沒想到自己會因此獲罪。近日,魯某因涉嫌拐賣兒童罪在北京海淀法院受審。
據北京晚報報道,魯某今年22歲,其妻程某比魯某大2歲。2006年,兩人生下一個小男孩。據魯某講,事發前一段時間,他和妻子常常因小事發生劇烈爭吵。2009年4月上旬,兩人決定分居,當時孩子2歲多,妻子不要,只能由他帶�荂C魯某說,自己無力撫養小孩,而且他也不想要孩子,怕帶�茷臚l影響自己將來再找對象。於是魯某有了要給孩子「找個好人家」的想法。
嫌兒累贅 影響找對象
4月中旬,在湖北的魯某通過互聯網與在北京打工的一對孟某夫婦取得了聯繫。「出門前,我給她(程某)打了最後一個電話『我將孩子送走了,你到底要不要(孩子)?』她說『我不要。』」妻子的話堅定了魯某賣孩子的決心。4月18日前後,魯某將孩子從湖北帶至北京,在海淀區以1.8萬元的價格與孟先生夫婦進行了交易。
夫妻和好 誣告買主拐兒
沒過多久,這對小夫妻卻又和好了,兩人決定將孩子要回來。由於交易時魯某簽過一個協議,反悔要雙倍賠償,魯某害怕賠錢,便和妻子商定,以對方拐賣兒童為由報警解決。
「我很後悔,經歷這麼大的挫折,我以後肯定不會再離棄小孩。」魯某說,現在小孩跟他和妻子生活在一起,已經上了幼兒園。魯某希望法庭能給他一個機會從輕判決,讓他一家能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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