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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調查指,商舖違法售賣香煙予未成年人士的情況嚴重。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鄭啟源)香港商舖違法售賣香煙予未成年人士的情況嚴重。防止青少年吸煙委員會於2008年在全港逾2,500個香煙零售點進行觀察,發現商戶向青少年違法賣煙情況,雖較2006年進行的同類調查有所改善,但仍有73%店舖違法,當中食肆、士多、辦館及油站等更是違法賣煙予青少年的「重災區」。
委員會認為,雖然香港的控煙法例較鄰近地區嚴格,但港府未有貫徹執行,以致商戶守法率偏低。
食肆士多報攤重災區
防止青少年吸煙委員會先後在2006年及2008年,派出多名未成年觀察員到全港18區逾2,500個香煙零售點進行觀察,結果發現2008年商戶違法向青少年賣煙的整體比率,較2006年下跌8.1個百分點,跌至73%,惟食肆、士多、辦館、報攤及油站違法賣煙的比率仍高達80%以上,其中食肆的違法賣煙比率高達90.1%,更較2006年上升4.3個百分點。
控煙法例未能貫徹執行
調查又發現,仍有51.7%店舖會賣煙予穿著校服的青少年,較2006年的調查下跌8.9個百分點,情況稍有改善。防止青少年吸煙委員會表示,《煙草控制框架公約》要求簽署公約的國家及地區竭力控煙,港府卻未有定期監察商戶違法賣煙予青少年的情況,令法例未能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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