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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早於1946年立法廢除妓院,事隔超過60年,總統薩科齊領導的執政人民運動聯盟一名女國會議員,建議效法大多數鄰國,再次讓妓院合法經營,避免娼妓遭老鴇和犯罪集團壓榨。
上月獲委任為全國性平等監察委員會主席的布呂內爾指出,法國應該容許建立「性服務中心」,不但性工作者可以受惠,也可減少罪案率。
在1946年被廢除前,法國約有1,400間妓院,被視為法國生活和文化寫照之一。近期一項全國民調顯示,59%民眾贊成重開受監管的妓院,分別有70%男性和38%女性支持,反對的女性只有13%,另有38%受訪女性未有決定。
設特定地點 有「售後服務」
布呂內爾說:「這主意不是重回1946年前的境況,我建議我們應考慮設立一個地點,讓人們可以購買性服務,並獲得醫療、法律和財政上的保護。」
2002年,時任內政部長的薩科齊推出嚴苛法例,容許警察檢控任何看似正在拉客的女子,引起極大爭議。法例一出,巴黎和其他城市的流鶯絕跡大街上,被迫躲到陰暗後街「搵食」。布呂內爾所屬的內政部一個工作小組,正評估該法例的影響及鄰國的相關政策,法國政府尚未回應她的建議。
法國目前有3萬名男女從事色情行業,另有6萬名兼職性工作者,數以百計法國女性更到西班牙、比利時、德國和意大利的合法妓院當娼。 ■《泰晤士報》/《每日電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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