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馬靜23日電】備受關注的央視大火案事發一年後終於開審,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見圖)今日對21名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嫌疑人進行審理。雖然此前法院對外聲稱此案公開審理,但今日在現場的除33名代理律師及被告人家屬外,其餘人員均不允許進入法庭。此外,整個法院大樓內當日有十餘個大小法庭開庭,只有審理央視大火案的二號法庭門外有法警守衛。
本報記者從律師和家屬處得知,此案審理將長達數日,今日上午僅對第一被告、原央視新址辦公室主任徐威進行法庭詢問,下午才會對其他被告一一進行詢問。據悉,徐威今日當庭認罪,對公訴人提問積極配合。據了解,檢方對21名被告的起訴書長達9頁,詳細披露煙花爆竹從進京到燃放過程中,21人的工作分配以及起火原因。
第一被告徐威的辯護律師高子程表示,徐威涉嫌罪名「危險品肇事」。
2009年2月9日,央視新址北配樓因在施工工地內違法組織大型禮花焰火燃放引發大火,在救援過程中造成1名消防隊員犧牲。71名事故責任人受到責任追究,21名涉案人以涉嫌危險品肇事罪被檢察部門公訴至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