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駐湖南記者王穎25日電】25日上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命令,湖南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全國住房公積金第一案」主犯、原湖南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樹彪執行死刑。
04年初,郴州市檢察院接群眾舉報,稱李樹彪經常到澳門賭博,且下注數額較大。經查,從1999年9月至2004年1月,李樹彪利用其職務便利,擅自調度住房公積金存款資金,先後作案44次,貪污公積金5,848.9萬元,挪用公積金5,952.6萬元,共計涉嫌犯罪金額達11,801.5萬元,案發時尚有2,074.1061萬元未予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