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泰空姐追討假期薪金,去年高院判飛行津貼、地勤津貼、免稅品銷售佣金及外站津貼,全部不納入工資範疇,空姐一方申請上訴。上訴庭認為案件涉及廣泛而重大的公眾利益,昨頒上訴許可。
申請上訴的空姐包括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副主席關笑華、空姐胡綺薇及何潔雯,代表3人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昨指出日薪並不局限於當日薪金,而視乎是否可以逐日累積及計算;但國泰一方則認為津貼的性質與工資迥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