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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苦主大聯盟前召集人陳光譽,對判決結果表失望。
【本報訊】雷曼迷債回購方案於去年7月出爐,與16家分銷銀行達成和解協議的證監會及金管局,即時停止有關調查。一名雷曼事主指兩大監管機構當日決定不合法,提出司法覆核,惟高院認為挑戰和解協議有效性將牽動眾多已接受和解的苦主,加上立法會小組仍在調查,昨拒絕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研究是否上訴 或需再籌訟費
雷曼苦主大聯盟前召集人陳光譽昨到庭領判辭,他坦言對結果表示失望,會研究判辭再決定是否上訴。法官暫時未有就訟費頒令,只表示初步認為不應由申請人石麗珊(譯音)一力承擔。陳光譽表示今次司法覆核的訟費是靠成員募捐,如要支付雙方訟費或要再籌款。
判辭指出,證監會終止調查及金管局不採取執法行動,正正是銀行願和解的主要考慮,一旦批出司法覆核許可,和解協議的有效性即受到挑戰,影響已接受和解的近2.5萬人,涉款達52億元,對第三者有嚴重的負面影響。
法官又指,申請人的事實基礎是證監會未完成調查,但證監會指已完成大部分調查,且苦主如對銀行不滿,仍有權向執法機構舉報。判辭又指,和解方案當日推出時,證監會和金管局其實要向政府及立法會負責,而事實上立法會已成立調查小組,而調查仍進行中,因此法庭不用行使酌情權處理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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