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終審法院釐清《吸煙(公眾衛生)條例》中對「室內」的定義後,衛生署控煙辦公室表示,將重新申請審理因今次訴訟而延遲發出的150張傳票。控煙辦又表示,自去年9月實施違例吸煙定額罰款後,當局至今已發出3,400張傳票,而投訴及傳票數量俱按年下降,相信定額罰款已收阻嚇作用。惟有聽眾表示,在工作間及娛樂場所仍見到有人吸煙,對當局的執法能力存疑。
林文健:釐清室內定義利執法
控煙辦公室主管林文健昨接受電台訪問,他歡迎法院釐清「室內」的定義,有利日後執法更暢順。他表示,法院對「室內」的定義與控煙辦之前的理解差不多,控煙辦會在季度培訓中再次提醒督察。他續稱,控煙辦有印製指引予場所管理人,解釋甚麼是室內,當中更列舉不少例子,為配合6至7月期間舉行的世界盃,控煙辦人員將會到餐廳酒吧等地方,再次派發有關指引。
惟有聽眾表示,工作間及娛樂場所至今仍見有人吸煙,即使有控煙辦巡查,但因設有閉路電視,會有人通風報信,令檢控數字未能反映實際情況。林文健則稱,控煙辦去年共收到約1.5萬宗有關室內吸煙的投訴,而控煙辦人員亦有到桑拿浴室巡視,至今在該類場所發出逾300張傳票,強調會繼續跟進聽眾的個案。
3年有13宗員工執法時遇襲
林文健表示,過去3年有13宗控煙辦人員執法時遭襲擊個案,情況不算多,認為大部分市民對控煙辦人員持合作態度,場所負責人亦予以配合。控煙辦下月亦會就擴展禁煙範圍至有2條巴士線以上的巴士站或公共交通交匯處,徵詢區議會意見及定出相關禁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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