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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表示,今年首4個月收到68宗有關懷孕歧視的查詢及投訴。 本報記者曾慶威 攝
【本報訊】(記者 嚴敏慧)懷孕是母親的「天職」,惟在職孕婦被歧視或無理解僱,懷孕慘變「懲罰」。工聯會表示,今年首4個月共收到68宗有關懷孕歧視的查詢及投訴,較去年同期增加逾15%,反映香港的在職懷孕歧視日趨嚴重,當中以服務行業如美容及百貨零售等為重災區。有剛被解僱的「80後」大肚媽媽表示,先後兩次疑因懷孕而被公司解僱,在有新生命即將降臨前,家庭收入突然大減一半,令她精神深受困擾,長期失眠直接影響胎兒生長。
工聯會副會長陳婉嫻、婦女事務委員會主任梁頌恩等多名代表趁昨日為母親節前夕,聯同逾20名婦女由中環皇后像廣場遊行到政府總部,要求政府修訂法例,保障孕婦在工作崗位上的權益。梁頌恩表示,雖然香港的《僱傭條例》和《性別歧視條例》,均有保障在職女性懷孕的條文,但工會近年發現愈來愈多僱主利用法例漏洞,無理解僱懷孕或產後的僱員,而孕婦在懷孕期間更經常受到苛刻待遇,例如被針對或被無理調職,甚至「前4後6」的產假亦被剋扣薪酬。
美容連鎖店 復工即解僱
從事文職工作的張太現時懷孕4個多月,但上月中突然被公司解僱,由於她6年前懷孕時亦遇到相似情況,一而再的遭遇,令她非常困擾。她表示,當年誕下首胎後回到任職的美容健身公司上班,但上班第二天即收到「大信封」。她認為公司歧視懷孕婦女,但平機會及勞工處均不受理個案。到今年再次懷孕,1月才剛獲加薪的她,又再被公司以工作表現未如理想而解僱。她坦言收到解僱信那刻感到心灰意冷,更有想過終止懷孕。她稱,現時經常沒有胃口又失眠,醫生更說胎兒因為媽媽休息不足,較正常生長的慢。
陳婉嫻倡保障延至產後半年
工聯會副會長陳婉嫻表示,張太的個案只是冰山一角,最近工會亦接到多人投訴,指她們曾任職一間大型美容連鎖中心,在產假復工後第2天即被解僱。她促請政府把法定懷孕保障期延長至產後6個月,以確保懷孕僱員不會被無理解僱,又要求懷孕僱員應享有全薪的產假和盡快落實男士有薪侍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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