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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原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巡視員郭京毅(見圖)受賄案一審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20日認定郭京毅受賄數額總計價值人民幣845萬餘元,以受賄罪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08年8月13日,44歲的郭京毅被宣佈「雙規」。北京思峰律所主任張玉棟以及律所原合夥人劉陽也被帶走,由此曝出了商務部第一大案。
據中通社報道,郭京毅成為商務部2003年設立以來,落馬的最高級別官員。北京二中院認定,郭京毅收受人民幣441萬餘元、美元25萬餘元、港幣22萬餘元,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購買房產獲利人民幣165萬餘元;受賄數額總計價值人民幣845萬餘元。據此,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郭京毅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郭京毅,1986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後進入外經貿部(現商務部)條法司工作,歷任副處長、處長、副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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