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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卓偉表示,下月將向立法會提交《食物安全條例草案》,建議強制規定食品進口商及分銷商保留買賣單據。本報記者曾慶威 攝
【本報訊】(記者 文森)港府下月將向立法會提交《食物安全條例草案》,建議強制規定食品進口商及分銷商保留買賣單據,以便出問題後可追蹤食物來源。不過,有業界指出,新法例將增加營運成本,且新鮮蔬果及活水產等產品的交易紀錄須備存3個月,認為時間太長,儲存有困難,建議單據只需保存2星期已足夠。
香港食品委員會昨午於中環舉行午餐演講會,邀請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梁卓偉及業界就《食物安全條例草案》交換意見。梁卓偉表示,根據條例草案,任何食物進口商或分銷商均須向食環署署長登記,以電子或紙張方式遞交表格,提供申請人資料、聯絡詳情,以及進口或分銷的食物類別,登記有效期為3年,每3年續期,費用分別為195元及180元。
草案亦要求食品進口商保存交易紀錄,零售商包括食肆則須保存購入來貨記錄;建議活水產及保質期為3個月或以下的食物,交易紀錄須備存3個月;保質期超過3個月的食物如罐頭食物,交易紀錄則須備存24個月。
業界:若有問題3日即出事
出席午餐演講會的港九k菜行工商副會長吳永恩表示,該公司在內地將新鮮蔬菜加工,如切條、切粒等,再供應予本港的餐廳或食肆。他說,若要將交易紀錄須備存3個月,時間太長。他說:「新鮮食品不可以儲存太久,如鮮魚放置幾天都死了,如果有問題,消費者食完不用3日就出事,不用等3個月。」
跨部門小組助精神病康復者
另外,葵盛東h發生斬人慘劇後,令公眾關注精神病患者的支援問題。梁卓偉表示,由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領導的跨部門工作小組,將開會檢討及優化現有精神病康復者的措施,希望能助精神病康復者融入社區。他重申,精神病康復者需要倚靠家人、社區及服務機構等協助,非單一部門能夠處理,故有需要成立跨部門合作。
一名懷疑患有思覺失調的中學生前日在學校墮樓身亡,梁卓偉說感到十分痛心,跨部門工作小組亦會研究針對不同年齡組別,包括青少年、成年人及長者等精神康復支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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