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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京華時報》26日消息:北大男生陳某將提出分手的女友小沐(化名)約到賓館,騙對方服下春藥後發生性關係,希望以此挽回愛情,結果卻使自己身陷囹圄。25日,海淀法院一審判決認定陳某犯強姦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宣判後,陳某立即表示要上訴。
20歲的陳某和女友小沐是江蘇同鄉,高考時一同考入北京,陳某被北京大學錄取,小沐考上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之後兩人漸生隔閡,小沐在本校有了新男友,向陳某提出分手。去年5月3日中午,陳某約小沐在北大附近見面,兩人一起吃飯後到北大南門附近一家賓館開房。陳某把事先在成人用品店購買的春藥放在礦泉水裡給女友喝下,然後兩次與小沐發生了性關係。
女方曾遞交求情信
小沐將此事告訴了新男友,後者隨即報警。去年10月底,陳某被檢察機關以涉嫌強姦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陳某的律師說,他和陳某及陳某的家人都不能接受這個結果。據了解,去年7月,小沐曾向公安局、檢察院、法院遞交與陳某關係的說明,其中說自己知道和陳某開房會發生性關係,自己喝下陳某給她的藥水後仍意識清楚,但是並未強烈拒絕陳某。此後,小沐又向警方表示,自己寫這份說明是因為陳某的父親多次求她,她本人也很可憐陳某,怕他受罰過重,才虛構了這份材料。據悉,警方曾以涉嫌偽證罪傳喚小沐,後未經拘留直接取保候審。
由於小沐的說法前後矛盾,法院通知她在開庭時親自出庭作證,但小沐卻沒有到庭。最終,公訴機關對小沐的求情信沒有認可,而小沐給陳某寫來的言語親暱的信件,公訴人認為與本案無關。法院最後採納了控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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