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月前,筆者跟一班碩士課程同學及老師在中環區走了一圈,參觀一些文物建築及有歷史意義的地方。雖說香港自開埠以來,中區是最早開發的地區,但給人的感覺總不像充滿歷史文物的,先別說一些冷門的,皇后像廣場、立法會大樓、聖約翰座堂、香港禮賓府等,大家都很熟悉,也很有歷史文化價值,是我們太着眼於中區的商業味,還是過於注重當前的發展,看不到那份歷史味?
07年的施政報告中寫:「原則上接受香港賽馬會提出一項18億元別具創意的活化計劃。」09年的施政報告中寫到:「經全盤審視中環的未來發展後,我們以嶄新概念提出一系列活化項目,為中環增添新的色彩……中區警署群—有關活化項目的優化設計接近完成,負責的香港賽馬會已充分考慮公眾意見,政府短期內會聯同賽馬會公布和落實修訂方案。」
政府一再展示保育中區警署建築群之心,甚至有賽馬會自動請纓接手,但坊間一直就如何保留活化爭論不休。在賽馬會提出第一個活化方案後,更招致推倒重來的結果,是哪裡出了錯?而賽馬會即將推出新方案,政府及賽馬會能否從錯誤中學習?
中區警署內歷史最久的建築物是建於1864年的兵營大樓,大樓原高3層,毗鄰域多利監獄,在1905年加高了一層,1919年又加建面對荷李活道的4層高大樓,1925年則在廣場的西北端增建另一2層高的樓房,作為軍械倉庫,而中區警署跟域多利監獄及前中央裁判司署,正標誌着香港的法律及紀律。在這種歷史背景下,中區警署應該如何「活化」?
其實,中區警署建築群有逾160年歷史,幾乎與香港的殖民地歷史同齡,更是本港難得保存完整的警政司法「一條龍」建築物—從案件調查和拘捕疑犯,到審訊以至囚禁犯人的設備,是劃時代的建築物,可說是港英管治時期一個重要的象徵,而且監獄早期專作監禁海盜及土匪,具有軍事意義,令建築群更添歷史意義。
早前活化建議的失敗,無疑是因政府及有關方面只着重於硬件,未有全面考慮軟件方面。保育與保存不同,因為逢舊必保是沒有進步的,保育應是adapted reuse,新舊建築產生互動作用,讓市民藉認識文物,繼而產生深化保育的概念。不需要保存一個建築物,只需原汁原味地保存建築物的獨特部分就可以了,其他部分改為商業用途也沒問題,因為活化文物建築,是要重新注入生命力,而這生命力必須同時兼顧外在及內外部分。
內外生命力就是建築物原本要發揮的功能及要達到的效果,就如前文已說,中區警署建築群,原本是發揮治安、司法、懲處等功能。但同時,其外在生命力,也就是在多年來中區街坊對中區警署的感情,例如一年一度在警署內的新春街坊領袖團拜,居民便經常藉此機會向警署反映區內治安情況和警民關係。不過,這種民情是很難被保存和活化的,最終甚至會因種種原因消逝。
活化就是要將文物建築的應保育部分重新賦予生命力,達至與之相符的功能,舊中區警署既然以前是警署,何不優先考慮發展為新的警隊博物館。現時位於山頂甘道警署的香港警隊博物館面積很細,交通也不是太方便。舊中區警署除了有較多空間,交通亦較前者方便。假如面積過剩,更可考慮在內加設消防展區,使博物館成為「香港警務及消防博物館」,因為香港的消防部門在1953年前也隸屬警隊的。舊域多利監獄可改為香港懲教博物館新址,畢竟中環的交通也較赤柱方便。舊中央裁判司署則可成立新的「香港司法博物館」,展示香港開埠以來的司法及法律的歷史。這樣,對於建築群的硬件會作出更少的改動,而在軟件層面,最能達到保育的目的。
賽馬會雖然未公布新修訂的中區警署建築群活化方案,但政府已在3月底公開招標,以「新夥伴合作模式」邀請非牟利團體提交發展建議書,一同把警察宿舍打造成創意中心,預料最快2014年初落成。 ■文:曾家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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