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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帳目委員會在報告中罕有地以「譴責」的字眼,批評衛生署署長林秉恩並無有效執行職責。 本報記者劉國權 攝
【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審計報告批評衛生署對藥房及藥行缺乏監管,巡查也嚴重不足。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發表報告,對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和衛生署署長林秉恩就藥物規管和監控未有足夠重視,表示極度遺憾;又批評林秉恩並無有效執行職責,帳委會一致認為他作為衛生署署長,難辭其咎,並予以譴責。帳委會主席黃宜弘表示,帳委會過往很少用「譴責」等強硬字眼,這次使用是十分嚴重的批評。
黃宜弘昨日在向立法會提交政府帳目委員會有關報告時指,衛生署必須有效地執行它的職責,確保香港市面的各類藥物的安全、療效和品質,否則會威脅到香港市民的健康和安全。委員會特別關注多項有關進口作轉口用途的未經註冊藥物的不當情況,包括衛生署並無採取足夠的規管措施,追蹤這類藥物的流動情況,使一些未經註冊的藥物可以趁機在本港非法銷售。
黃宜弘:未有效執行職責難辭其咎
對衛生署對藥物監管嚴重不足,他批評,署方遲遲未有堵塞在規管有關進口未經註冊藥物作轉口用途的漏洞,也沒有落實修訂法例以加強監管的建議等問題,顯示衛生署並無有效執行其職責,確保藥物安全,林秉恩作為衛生署署長實在是難辭其咎,並予以譴責。
黃宜弘說,是次帳委會罕有採用「譴責」字眼,是因為衛生署就藥物監管存有多個方面的不當問題,影響到市民的健康和安全,希望衛生署未來可以下決心,做好他們的職責。
立會促衛署確保藥物安全
他續指,委員會對衛生署在藥物監管的巡查工作和執法行動存在的不足之處感到費解和不可接受,並對衛生署沒有就規管藥物安全制度的重要工作沒有給予優先次序,深表不滿。他強烈促請周一嶽和林秉恩把確保香港藥物安全、療效和品質列為首要工作,並盡快落實檢討委員會的建議。
就藥房發牌的問題,黃宜弘稱,委員會對衛生署有關發牌的準則、檢控和紀律處分方面的表示驚訝,並認為不可接受。
此外,有傳媒早前披露未公佈的報告內容,黃宜弘認為,有關商議工作是在閉門會議下進行,這些報道令人懷疑是來自於參與委員會工作者,對此他感到遺憾。
就立會帳目委員會的批評,食物及衛生局發言人表示接受,並已經在政府帳目委員會的會議詳細解釋藥物監管的情況。
食衛局正落實改善措施
發言人說,食物及衛生局已經指示衛生署積極跟進帳目委員會報告中的建議,並會盡快落實香港藥物監管制度檢討委員會建議的75項改善措施,包括提升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計劃的標準;加強監管藥物製造商、進出口商、批發商及零售商;加強藥物的進出口監控;及設立一個新的藥物專責辦事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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