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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雷曼前年爆煲後,有苦主選擇到銀行門口抗議,星展銀行面對苦主的滋擾作出反擊,日前入稟高院循民事途徑向苦主索債。
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於入稟狀指,其中一名苦主黃嘉年於08年10月4日至今年5月17日,在星展於中環中心的總行、德輔道中分行、德輔道西分行、上水分行及港島東中心辦公室或附近,作出一連串不當行為,影響星展使用上述地方並對公眾構成滋擾。入稟狀續指,黃嘉年於去年2月10日至今年5月17日,未經同意或授權下擅自闖入星展上述地方,令星展蒙受損失。星展現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黃嘉年再滋擾或擅闖,並向黃嘉年索償。
801萬定期改買票據勁蝕生爭執
遭索償的黃嘉年(約50歲),其妻昨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其夫因聽力出現問題呈半聾而選擇退休,在星展職員保證「好安全穩陣」後,把之前經營家族地產生意所得的801萬元定期,購買信貸相連票據,豈料雷曼爆煲化為烏有,兩口子要賣樓維持生活。黃妻又稱,其夫上月到星展銀行爭取還錢,最終因涉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而被捕,被判以簽保守行為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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