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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與多名關注公屋租金的示威者,3年前到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現教育局局長)的跑馬地住宅示威。梁與5名示威者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但不服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昨日下達判辭駁回,指要保障言論和集會自由,但同時亦避免私人物業受滋擾。
上訴人表示對結果非常失望,考慮提出上訴。法官張舉能在判辭中強調,本港有集會和表達言論的自由,但法例亦保障私人住所免受他人侵入。張官指,雖然私人物業也有該等自由,但前提是業主同意示威者進入,而明顯孫明揚是無意讓他們進入物業範圍,親自或派代表接收請願信。法官指被告的行為屬侵入者,破壞社會安寧,當時警方是恰當執行職務,築起人牆阻止示威者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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