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敖敏輝廣州6日電】今年3月10日晚,廣州番禺區碧桂園發生倫常慘案,35歲香港人鄧飛,因11歲讀小五的兒子未完成作業,加上自己生意受挫、夫妻關係緊張導致情緒失控,將親生兒子衣服脫光,按頭入浴缸溺死。
案發後,鄧飛後悔企圖自刎自殺但未遂。日前,番禺區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對其處以3年10個月囚刑。
在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期間,鄧飛一直低頭哭泣,回答問題時聲音顫抖。到了指認現場照片及證物,鄧飛情緒一度失控,痛哭不止,反覆說著「我對不起我老婆!我對不起我兒子!」其對於指控供認不諱,並表示對虐打兒子的行為非常後悔,稱「我沒有看好我兒子,我一時失手,一時失控就做出這樣的傻事」。
番禺區法院認定鄧飛過失致人死亡罪罪名成立。鑒於鄧飛在庭上自願認罪,其亦陷於自責和痛苦之中,法院酌情作出從輕處罰,判決有期徒刑3年10個月。鄧飛表示接受判決結果,不會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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